數字貨幣因其獨特的特性而對傳統金融體系形成沖擊。它帶來了機遇,同時也潛藏著各種風險。各國的監管舉措能否對其發展起到保障作用?這確實讓人擔憂。
數字貨幣定義
歐洲銀行管理局將數字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形式,可用于支付、轉移、儲存或交易。但它與法定貨幣有差異,法定貨幣有國家信用支撐,數字貨幣則更多依靠技術和密碼學。比特幣這種熱門數字貨幣具備上述特性,且在許多虛擬交易場景中被廣泛使用。
傳統金融機構不再對其進行管控。以太坊這類數字貨幣是依靠區塊鏈技術運行的。用戶可以直接進行點對點的交易,不需要銀行等中介機構參與。如此,交易更加自由,也更為便捷。但這同時帶來了全新的挑戰。
數字貨幣特點
數字貨幣具有去中心化這一特性。以比特幣為例,不存在由一個中央機構來對它進行管理。其交易記錄是以公開透明的方式被記錄在區塊鏈上的。這種方式使得信息的可信度得到了提升。不過,與此同時,也給監管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。并且,數字貨幣還具備匿名性,交易雙方的身份信息無需進行公開披露。在某些暗網交易的情形下,違法分子極有可能會利用這一特性去開展非法交易行為。
數字貨幣具有重要特性即安全性。因其運用了先進的密碼學技術,所以交易難以被篡改。其交易成本低且便捷,跨國轉賬能在短時間內完成,成本比傳統銀行業務低很多。另外,數字貨幣具有通縮性,例如比特幣的總量固定為 2100 萬枚,隨著時間推進,獲取難度越來越大。
數字貨幣風險
交易過程中存在安全風險。2014 年,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平臺 Mt.Gox 遭遇被盜。大量比特幣因此丟失。眾多投資者遭受慘重損失。投機方面的風險也不能輕視。比特幣價格曾在一年內從幾百美元快速漲至近 2 萬美元。隨后又大幅下跌。很多跟風投資的人損失慘重。
在法律風險這方面,由于法律法規存在不完善之處,這就使得數字貨幣交易容易引發爭端,并且容易導致犯罪行為的發生。有一些人會利用數字貨幣的匿名性去進行洗錢、販毒等活動。而信用風險體現為人們對數字貨幣的價值缺乏信心。世界貨幣存在風險,這種風險表現為它或許會對國家主權貨幣帶來沖擊,并且還有可能被極端組織加以利用,有觀點表明,ISIS 會利用數字貨幣來籌集資金。
各國監管舉措
俄羅斯在 2014 年禁止了國內的數字貨幣交易。在這期間,有多家交易平臺、網站以及社區被關停。當時,俄羅斯央行發表聲明,表明數字貨幣交易沒有國家實體提供支持,且具有較高的投機性和風險性。不過,隨著數字貨幣持續發展,其作用逐漸變得重要起來。因此,俄羅斯政府在 2017 年之后改變了態度。
日本在 2017 年推行了《資金結算法》。該法案規定了數字貨幣可作為支付手段的法律地位。但數字貨幣被視為一種資產,而非法定貨幣。FATF 特別強調,今后要促使各國采取相同的措施以降低潛在風險,在防范犯罪的同時支持金融創新。
監管策略思路
從監管者實施的角度而言,各國具備加強合作與協調的能力。比如,可以共同構建起信息共享的機制,相互之間交流監管方面的經驗以及相關技術。也可以直接對數字貨幣實施禁用,以此來防止潛在的風險。就像我國一樣,對虛擬貨幣的“挖礦”以及交易行為予以嚴厲打擊,進而保護投資者的權益。
各國需從多個方面來完善監管,包括支撐技術方面、投資者方面以及政府和市場方面。要提升數字貨幣發展技術的安全性,使其具有可控性,為投資者提供更多教育培訓,讓他們能夠做到理性投資。同時,政府要把握好市場干預的尺度,以推動數字貨幣健康發展。
監管完善建議
在數字貨幣發展的技術支撐方面,要研發更加安全且可靠的區塊鏈技術,目的是防止黑客的攻擊以及避免系統出現漏洞。需要建立起技術標準和規范,通過這樣來保障交易能夠平穩地進行。對于投資者來說,要加大宣傳教育工作的力度,提升他們的風險意識,引導他們進行理性的投資,降低他們盲目跟風以及投機的行為。
政府要建立法律法規,使其健全起來,以此明確數字貨幣交易的法律邊界。并且,要構建有效的市場監測機制,能夠及時察覺并處理異常交易。只有這樣,才可以保障數字貨幣交易市場有序發展,最終實現社會經濟的增長。
數字貨幣的監管之路存在諸多挑戰,那么各國政府應當如何更好地展開合作,從而應對數字貨幣帶來的風險?歡迎大家發表評論留言,同時也不要忘記點贊和分享這篇文章。